Juicy叮|网民fb发助养野猪众筹贴文惹争议 遭质疑是骗局
2021-11-23 16:08
本港野猪问题备受关注,日前渔护署推出「杀猪令」,指会定期捕捉及人道毁灭在市区出没的野猪,引起各界回响,不过有网民近日在网上发起众筹,声称「助养野猪筹款…可以减少野猪被捕杀机会」,但详细内容欠奉,令人质疑有关筹款是骗局。
近日有网民于facebook一个关于领养动物的群组发文,内容指「助养野猪筹款,近日政府不断捕杀野猪,希望各位善心人多多益善,付出你地(哋)嘅冰山一角,就可以减少野猪被捕杀嘅机会,救得一只得一只,上天有好生之德,一齐去帮助佢地(哋)吧」,之后并附上一个支付宝的付款QR code,但未有详细交代如何助养的详情。
贴文刊登后,随即引来热烈讨论,多名网民希望发帖者能够加以解释事件及所筹款项的去向,但发帖者一直未有回覆,甚至禁止群内会员留言提问,令人质疑是骗局,「你地(哋)打算利用野猪去筹到既(嘅)钱会点用???点领养野猪???定买个私人地去圈养佢地(哋)?因为你地(哋)之前出晒code叫人筹钱」。另有网民呼吁已捐款的人士立即向警方求助,避免骗徒有机可乘「赚阴质钱」。
至今日(23日)下午,有关帖文已经在群组内消失,根据群组的网上规则所示,有关筹款事项一律与该群组无直接关连。发放筹款帖文前要先出示有关医疗收据及事件经过,需向「谷主」或群组管理员申请,否则管理员有权删除有关筹款帖文而不作通知。
翻查资料,现时计划在公众地方进行筹款活动的机构须先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许可证或牌照,作慈善用途的筹款活动申请由社会福利署署长审批,而作其他用途的筹款活动申请则由民政事务局局长审批。虽然网上众筹不受规管,但众筹活动如果涉及向公众作出购买证券的要约,有关的众筹平台可能会受《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及《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限制,而该众筹活动有贷款成分,《放债人条例》(第163章)中的规限也可能会适用于该众筹借贷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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