娈童癖离婚汉出狱再犯案 认与未成年男子肛交等5罪押下月判刑
2021-11-16 12:08
患有娈童癖的48岁离婚汉,10年前因侵犯6名男童被判囚12年,出狱不足一年即再度随机向一名15岁男童下手。他自称为富翁并指会担当起父亲责任供养男童,男童跟随他回家后,他却要求男童成为其妻子,脱去男童衣服后共浴,亦强迫男童为他口交10分钟及肛交20分钟。他今在高等法院承认与未成年男子肛交、作出猥亵行为、非礼、制作及发布儿童色情物品共5罪。杜丽冰法官把案件押后至12月9日,以待索取被告及受害男童的精神科报告,届时将处理求情及判刑。
控方透露案发时任职电工的48岁被告李国伟,教育程度为中学毕业,他10年前干犯12项同类罪行,被重判监禁12年。他于2018年7月29日出狱后,于2019年9月10日被捕,其医疗报告亦指他有心理问题及娈童癖,出狱后仍需覆诊。辩方则希望法庭考虑被告是否有心理不平衡、娈童癖、重犯机会等。杜丽冰法官遂押后案件,以索取被告及受害男童的精神科报告。
案情指,由单亲妈妈照顾的15岁中二男童X,在2019年9月9日凌晨时分独自到自助洗衣店洗衫途中,被告上前打招呼及提供协助,继而自称是富翁,表示愿意成为男童的父亲并供养男童,男童便同意跟随被告到其位于兴华邨乐兴楼1820室的住所。惟被告到家后脱衣并要求男童成为其妻子,拉他入房推他上床湿吻及舔脸颊耳朵,脱去男童衣服后共浴,强迫男童为他口交10分钟。男童及后在没有使用安全套下与被告进行肛交20分钟,被告在男童肛门内射精后为男童洗净身体。
被告再次强调男童是其妻子,要求男童与他裸睡,被告不停以其阳具接触男童身体,又爱抚男童身体及阳具。遭被告保管其手机的男童直到早上要求离去以赶上学,被告需要男童答应下次再到他家才放人,又要求男童提供个人资料及成为其微信好友。被告带男童到巴士站后给予男童30元车费,男童乘车回家时致电母亲揭发事件,遂在同日报警处理。被告手机内被搜出17张相片及9段影片,拍摄到男童裸体,以及2人口交肛交情况,而被告亦向一名疑似正就读中一、名叫「Lok Tim Chan」的人,传送出其中两张相片及3段影片。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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