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财政部称在港财产不属「境外」 由陆委会负责

2021-11-15 15:48

台湾的财政部指,政府财产若位于港澳地区,法规适用上不属于外交部主管的「境外财产」。资料图片
台湾的财政部指,政府财产若位于港澳地区,法规适用上不属于外交部主管的「境外财产」。资料图片

因应香港形势变化,台湾政界关注台湾政府如何处理在港澳的政府财产。台湾的财政部长苏建荣今日在立法院受访时指出,台湾在香港的政府财产属《港澳条例》管辖,由陆委会主管,财政部及辖下国产署将尊重陆委会决定协助办理。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日召开会议,苏建荣指出,台湾的政府财产若位于港澳地区,法规适用上不属于外交部主管的「境外财产」,而是适用《港澳条例》的「第三地财产」,为陆委会主管,因此国产署会尊重主管机关陆委会的指示协助办理。

据报台湾政府在香港的不动产有两处,一个是位于九龙尖沙嘴,海华服务基金会做为招生使用,协助港人到台、就学、考试分发等业务;另外还有位于新界的「荃湾校产」建物,由台湾的教育部负责督导管理。

台湾传媒报道,陆委会近日邀集财政部国有财产署、外交部等单位,讨论在香港的两笔政府房产处置事宜,但因香港是属于「境外」或「国内」,引发各部会争议。当日有国产署官员提出,「香港是我们的」,在香港的政府财产应比照「国内」财产处理。

有立法委员担忧,台湾应尽快处理在香港的政府财产,不然有一天会消失不见。

台湾的财政部长苏建荣。网上图片
台湾的财政部长苏建荣。网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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