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催生后死亡|死因庭裁定死于不幸 官望家属早日走出伤痛

2021-10-29 17:00

死者丈夫锺德宁表示,对于裁决结果感到释怀,形容等待死因研讯结果艰苦,但总算为亡妻讨回公道。
死者丈夫锺德宁表示,对于裁决结果感到释怀,形容等待死因研讯结果艰苦,但总算为亡妻讨回公道。

33岁孕妇2016年11月入住伊利沙伯医院打催生针分娩,惟生产后因羊水栓塞而大量出血,最终不治。死因庭就事件展开为期6日的研讯,传召共14名证人。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今引导三男两女陪审团,并向他们提供3项裁决选项:「死于自然」、「死于不幸」及「死因存疑」。陪审员于早上11时56分退庭商议。陪审团退庭商议3小时后,以3比2裁定死者死于不幸,死者于2016年11月28日在伊利沙伯医院因用催生素及真空吸引术导致羊水入血,引发羊水栓塞死亡。

陪审团同时提出共8项建议,包括:发指引要求医生将诊症时曾考虑的病症写入纸本病历;统一医管局辖下医院使用催生素的指引;规定医生每年参与有关羊水栓塞之培训讲座;检讨通报及上报机制,如遇突发情况要寻求专科协助;使用催生素时,配合血氧监测仪持续监察产妇状况;就化验样本按紧急程度分级、加快血液样本检测及交收验血报告、如有结果需立刻通报;持续使用超声波监察胎心异常的产妇,避免过于频繁使用催生素;及清晰定义手术时间。

周官最后表示,明白事件至今相隔5年,相信遗属永远无法忘记事件,并寄语他早日走出伤痛及阴霾。死者丈夫锺德宁闻言后,于庭上落泪抽泣。锺于庭外在社区组织协会干事彭鸿昌陪同下见传媒,表示对于裁决结果感到释怀,认为通过陪审团提出的建议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形容等待死因研讯结果艰苦,但总算为亡妻讨回公道。被问到会否要求院方道歉或追讨赔偿,锺就称会交由律师处理,又谓不希望每次发生医疗事故,家属与院方都要形成对立关系。彭则指,不希望医院永远用防卫式或对抗式态度,去面对每一宗医疗事故,尽希望能够透过事故检视改善空间,从而避免下一次事故。

锺续指,事发5年仍然坚持召开死因庭,因太太死得不明不白,批评医疗团队当时欠缺清晰交代。而等待死因研讯期间,院方一直未有披露更多资料,锺形容医院管理局无论在资源、人手方面都有「辗压式优势」,家属则处于劣势。提及5岁大的女儿,锺一度痛哭,坦言事发至今仍不知道亡妻去世前曾否见过女儿。他认为伊院妇产科团队在诊断方面有失误,但强调并非「一枝竹打一船人」,对于院方深切治疗部团队并无怨言。

周官今早引导陪审团时指,解剖报告显示死者死于羊水栓塞。若陪审员认为羊水栓塞成因乃自身身体的疾病,不论院方有否及时断症或提供合适的治疗,均可判断死者死于自然;而若陪审员死者的羊水栓塞由伤害造成,即因院方进行催生或直空吸引等而出现问题,可裁定死者死于不幸。如上述推论都不符,即羊水栓塞的成因不详,则可作存疑裁决。周官强调,不管陪审员最终裁定事件属意外或不幸,也不代表院方有否医疗失误。

当日处理过死者个案的医生均指,羊水栓塞十分看见且难以诊断,当时判断死者因子宫收缩乏力,生产后不久大量出血,强调就算一早知道死者为羊水栓塞,治疗方法也不会有太大改变。

家属一方的专家证人劳子僖医生则认为,死者宫颈尚未成熟,催产或增羊水栓塞风险,批评院方错误地为其催生,且治疗方法仅针对止血,缺乏心肺支援,终让成悲剧。港大血液肿瘤科教授邝沃林亦指出,医生根据死者症状,再辅以凝血报告,应能推断出羊水栓塞,直言院方有「严重过失」。

惟港大及中大妇产科名誉临床教授梁永昌指,羊水栓塞没有特定测试,往往需要剖验断症,形容伊院已做了应做的,表现属「合理水平」,坦言预防羊水栓塞的唯一方法是避免怀孕。

死者梁金笑(33岁)案发时怀孕38周,于2016年11月28日入住伊利沙伯医院,发现胎心短暂性异常后接受催生,随后试生其间胎儿再次心跳减慢,后以真空吸引术助产。但死者成功诞下女婴后不久,便因大量出血而需进行紧急手术,及后转至深切治疗部,当时院方证实其死亡率为百分之百,最终延至同月30日凌晨离世,事后证实死因为羊水栓塞。

法庭记者:凌子淇

建立时间12:14
更新时间17:00

社区组织协会干事彭鸿昌(左)。
社区组织协会干事彭鸿昌(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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