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游行|低智青年认蒙面及向马路掟砖判囚8周

2021-10-29 15:47

被告陈滙滨。
被告陈滙滨。

前年10月20日九龙游行中发生激烈冲突,23岁蒙面低智力男子向行车路抛掷一块砖头,早前承认使用蒙面物品及公众妨扰两罪,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郑念慈指出,「公众妨扰行为对社会及其他人有影响,需要有阻吓性作用,叫其他人唔好做」, 遂判处被告入狱8星期。

被告陈滙滨还柙期间曾索取劳教报告,然而惩教处认为陈体能及智力问题,不适合进入劳教中心。

辩方陈姓大律师引用案例,李运腾法官于李启发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一案指出,智力比一般人理解能力低,可能是减刑因素。郑官接受此是求情理由,但不会予以太多比重。郑官说,「案发太多人遮闭身份,这样会互相壮大」,惟考虑陈事后向警察坦白承认,又愿意接受善导会更生服务为求情理由。

郑官指公众妨扰罪,因被告使用蒙面物品,属加刑因素,以15星期为量刑起点,认罪后予以3份之1刑期扣减,考虑陈背景和智力,再酌情扣减2星期,判囚8星期。而使用蒙面物品罪,量刑起点为12星期,认罪判以9星期,郑官再酌情扣减至7星期。两罪同期执行。

案情指,当日民阵申办的游行被警方发出反对通知书,但仍有示威者按既定路线行走,部分人在路面设置路障。身穿黑衫黑裤的被告现身于佐敦道及渡船街交界,被警员目击正往行车路上抛砖。被告之后被捕,在警诫下及录影会面中分别承认因不满政府及觉得政府不合理而有如此作为。

法庭记者:陈慧莹

建立时间11:45
更新时间15:47

23岁低智力男子涉抛掷一块砖头,早前承认使用蒙面物品及公众妨扰两罪。 资料图片
23岁低智力男子涉抛掷一块砖头,早前承认使用蒙面物品及公众妨扰两罪。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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