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岭爆炸品案|2人涉管有鞭炮及箭头等武器 押12月再讯装修工准保释

2021-10-26 15:58

警方检获2支怀疑电枪、8支伸缩警棍等证物。资料图片
警方检获2支怀疑电枪、8支伸缩警棍等证物。资料图片

警方今年初在粉岭发现怀疑鞭炮、烟火棒等物品,程式设计师及装修工人分别被控管有爆炸品及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二人今日于区域法院应讯时,皆表示尚未准备好答辩,法官郭启安下令将案件押后至12月23日再讯,期间让暂无律师代表的工人接受法律意见,他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外出,即港币5000元;设计师则须还押。

42岁程式设计师黄智荣被控一项管有爆炸品罪,指他于2021年2月8日,在粉岭荣富中心对出的近马适路及联捷街交界的行人路,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约17.4公斤的硝酸钾、约2.8公斤的氧化铁、约1.8公斤的镁、约1.2公斤的铝、约4公斤的硫磺、约1.5公斤的烟火棒、约260克的鞭炮、3套无线电遥控装置、1条USB线及2个电子磅。

62岁装修工人张煜球则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指他于同日,在粉岭联捷街1号荣福中心一个单位内,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69支箭、45个箭头、5支弓、2支电枪、8支伸缩棍、一个钳及一套螺丝批,意图将其作非法用途。

法庭记者:汤璧瑜

警方检获大批弓箭。资料图片
警方检获大批弓箭。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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