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前男友助逃税罚款3000万

2021-10-19 05:30

协助郑爽(右)逃税,张恒(左)被罚逾三千万元。
协助郑爽(右)逃税,张恒(左)被罚逾三千万元。

  (星岛日报报道)内地女星郑爽八月因偷逃税被罚近三亿元 (人民币,下同)后,官方昨天通报,其前男友张恒因帮助郑爽掩盖「天价片酬」,偷逃税款,被判罚三千二百二十七万元。上海市税务局表示,已向张恒依法送达处罚决定书,限他在期限内缴清罚款,目前还在追缴中。

  郑爽是继二〇一八年范冰冰之后,内地第二位以「阴阳合同」逃税被天价处罚的女星,也成为今年官方重拳整顿娱乐圈的样办案例。郑爽一案源于她和张恒反目成仇。今年初张恒爆料指郑爽赴美找代母产子后弃养自己的骨肉,郑因此被官方列为劣迹艺人。四月,张恒再爆料指郑爽和《倩女幽魂》剧组私下签「阴阳合约」,终引来税务部门的调查。

  官方通报称,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张恒负责郑爽拍摄《倩女幽魂》的演艺合同签订、演出报酬和支付方式确定等事宜。张恒与制片方等共同商讨郑爽片酬的拆分及收款方式,策划具体操作细节,确定了一点六亿元的片酬数额及支付方案:即拆分为四千八百万元和一点一二亿元两个部分,并对一点一二亿元部分,双方商定由制片方对郑爽实际控制公司以「增资」的形式支付。之后,张恒与郑爽商定了设立收款公司、提供「增资」合同等事宜。在片酬支付过程中,张恒多次向制片方催款。张恒通过上述违法行为,掩盖「天价片酬」,帮助郑爽偷逃税款。

  通报称,综合考虑张恒的违法事实及有关情节等因素,对张恒处以郑爽在《倩女幽魂》项目中偷税额(四千三百零二万元)的零点七五倍的罚款,计三千二百二十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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