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社福政策不足 罗致光:需民商官三方合作推动

2021-10-17 11:21

罗致光指政府在推动社会福利发展是责无旁贷,但亦要透过民、商、官三方合作,才能令制度更完备。资料图片
罗致光指政府在推动社会福利发展是责无旁贷,但亦要透过民、商、官三方合作,才能令制度更完备。资料图片

特首林郑月娥日前发表《施政报告》时,提及现届政府的首4年,社会福利经常开支已增加62%,安老服务更增加了85%。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表示,在6日前的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会议中,便有两位议员先后就这些增幅对政府的长远财政承担表达担忧,但另一方面,仍有人认为政府做得不够,甚至在社会上就社会福利政策讨论出现了一个明显趋势,仿似将救世军一句口号「那里有需要,那里就有救世军」改为「那里有需要,那里就有政府资助」。他又说,政府在推动社会福利发展是责无旁贷,但亦要透过民、商、官三方合作。

罗致光今日撰写题为「社会福利服务发展的策略」的网志,提及香港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是经由英美资本主义社会模式的社会福利服务发展轨迹,加上香港超过百年由英国管治的殖民地色彩及本土华人的文化背景所演变成,当中既有不少国际的共同性,更有其独特的地方。他指出,「志愿机构」对于社会需要的反应,远早于政府的反应近一个世纪,这是资本主义社会共通的现象,虽然现代政府的反应都会快很多,但总是由更「在地」的非政府机构作为先行者。原因包括政府制定政策需时,做与不做,做多做少都会有争议,于意识形态多元化的社会中,制定政策便更需时;另一个原因是政府提供的服务,不论是直接由政府部门执行或是透过资助模式由非政府机构提供,在模式上都会有一定的规范,因而对于不同的群组或是需要上的差异,公共服务都难以切合多元变数的需要,而出现了落差或是缺口。反观,非政府机构可以更灵活、更切合及更快回应社会上不同的需要。

他续说,非政府机构是社会福利服务的先行者,在世界各地包括香港是如此,历史是如此,今天亦是如此。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那里有需要,那里就有非政府机构」。部分的非政府机构的先导服务,经以时日,获得社会及政府确认,继而获得政府透过资助制度成为主流服务,而这些先导服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社会捐款或奖券基金,早年主要来源是富商,近半世纪趋向机构化,如一些慈善基金、企业基金及家族基金等。而细小非政府机构的一般特色是较为「在地」、较强地区性、较为以特定的服务对象为本、较灵活、及较为信念主导;但弱点是缺乏经济规模、行政成本比率偏高及效率偏低、及竞投资源上较弱势。成功的细小非政府机构,经济规模会逐渐上升成为中型机构、行政成本比率逐渐下降及效率上升、及竞投资源能力上升。但当中型机构发展成大机构或成为巨型机构,科层架构的「层数」不断增加、行政成本比率反升及效率下降及灵活性下降。

罗致光指出,上述的研究结果对于社会福利服务发展的策略的启示之一,便是要在透过「竞争」提高服务质素与避免「强者愈强、弱者愈弱」之间,取得适当平衡。长远而言,政府可扶助较细小机构,特别是有地区或功能性质的机构,包括居民组织、妇女组织及宗教组织,协助其逐步发展,发挥其「在地」性、灵活性及信念动力。

至于特区政府在社会福利服务的主要角色,罗致光表示,是政策制定者、资源提供者、促进者、监管者等等。在特别的情况下,如执行法定工作时,亦可以是服务提供者,就如综合家庭服务、保护家庭及儿童、医务社会服务及感化服务等,便由社会福利署直接提供。

他指出,在以前的香港,「发财立品」一般被理解为「先发财,然后才立品」,更有不少有名的商界人士公开表示「赚取利润才是企业唯一的社会责任」;不过,在近年已很少听到这种声音,取而代之的是企业社会责任、创造共享价值及香港交易所推动上巿公司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政府在推动社会福利发展是责无旁贷,但亦要透过民、商、官三方合作,才能令制度更完备及能「因时制宜」与「在地」。对社会福利的发展,商界与非政府机构的参与都是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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