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通过赋权主席设审议时限

2021-10-16 04:30

  (星岛日报报道)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昨通过修改《会议程序》,财委会日后可决定是否讨论在工务或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已经通过的拨款项目;赋权主席可就议程设审议时限、决定议员可否提出传召官员议案;俗称「37A」临时动议程序亦被取消。新修订将于立法会换届后开始实施。

  财委会昨通过修订《财务委员会会议程序》、《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程序》及《工务小组委员会会议程序》。根据新修订,财委会辖下工务或人事编制委员会通过的拨款建议,财委会毋须再次讨论,除非有三名财委会委员联名要求推翻建议,并获过半数财委会委员同意。另外修改正副主席选举程序、订明财委会主席日后有权决定议员可否提出传召官员的议案;亦有权就审议议程项目或议案设定时限。是次修规亦取消俗称「37A」无经预告临时动议程序以杜绝拉布。

  财委会的人数组成亦有变动,日后除立法会主席外,其他议员将不再是财委会当然成员,可选择是否加入;委员会人数将会设定下限,财委会须有最少五十名委员,而人事编制小组和工务小组分别须有最少十五名委员。

  民建联陈克勤(见图)在会上表示,如不适当地修改会议程序,便会为不守规的议员留下「钻空子」的空间。他吁官员日后到立法会解说要准备充足,直接回应议员提问;勿以为修改程序后立法会会沦为「提款机」,强调议员会看紧「每分每毫」,不会轻易通过拨款。

  经民联林健锋则表示,过去几年立法会陷入不忍目睹的乱象,流会、拉布等情况令市民非常失望,期望修改程序后能拨乱反正,并配合落实爱国者治港,令议会出现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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