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员发现壹传媒数宗可疑交易
2021-10-16 04:30
(星岛日报报道)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早前根据《公司条例》向高等法院提交壹传媒的清盘呈请,政府昨日向法官陈静芬申请委托清盘人,陈官考虑到壹传媒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现时净亏损超过二亿四千七百二十万元,壹传媒看来无力偿债,亦没有足够的业务来维持其上市状况。审查员陈锦荣更发现,壹传媒有数宗可疑交易,包括黎智英擅用公司资源,投放于其私人公司——力高顾问有限公司,以及壹传媒没有公布向黎智英提前偿还一亿五千万元贷款的资料等,遂认为下令壹传媒清盘属基于公众利益的权宜之计,同时亦是公平公正的决定。
最终按破产管理署的建议,委任安永企业财务服务有限公司的顾智心(Koo Chi Sum Sammy)及徐子超(Tsui Chi Chiu Clifford)两人,作为壹传媒的清盘人。根据司法机构网页显示,壹传媒的公司清盘呈请聆讯将于十二月十五日进行。
陈官在书面理由中指,壹传媒集团成立于一九八一年,黎智英与其妻子拥有壹传媒近七成股份,壹传媒于今年六月二十四日停止营运在香港的传媒业务,包括《苹果日报》及《壹周刊》,而壹传媒现仍营运的公司为主理台湾《苹果日报》网上版的苹果日报出版发展有限公司,以及经营书刊印刷出版的百乐门印刷有限公司。自今年十月八日起,香港已没有任何雇员为壹传媒集团工作。壹传媒亦多次公布正与潜在买家进行讨论出售台湾业务的事宜。壹传媒现时净亏损超过二亿四千七百二十万元,当中包括近六亿六千万元无形资产的损失、科技园成功没收租约后近一亿四百万元损失、员工索偿工资近一亿二百万元等。
陈官指,壹传媒现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没有任何董事或董事会,而且黎智英本人早前亦向法庭申请行使壹传媒股票的投票权,去处理壹传媒清盘事宜。壹传媒没有公布向黎智英提前偿还贷款一亿五千万元的资料,又在今年五月二十六日的公告中指出,壹传媒持有五亿二千一百四十万元资金,足以最少营运十八个月,而令壹传媒于今年五月二十七日复牌后,股价大幅飙升百分之五十点五,令公众投资者在没有公司流动资金状况的完整资料下,根据其公告的内容进行股票交易。陈官认为,表面看来下令壹传媒清盘属基于公众利益的权宜之计,同时亦是公平公正的决定,有必要委任清盘人接管业务、处理法律程序、管理公司帐簿和文件、委任董事管理附属公司的事务等。案件编号:公司清盘案件三五九——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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