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司长引《公司条例》提交壹传媒清盘呈请 官委任两清盘人12月聆讯

2021-10-15 17:35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早前根据《公司条例》向高等法院原讼庭提交壹传媒的清盘呈请,陈静芬法官今按政府方要求,委任安永企业财务服务有限公司的顾智心(Koo Chi Sum Sammy)及徐子超(Tsui Chi Chiu Cliff )两人作为壹传媒的清盘人,有关书面理由将于今日下午2时半颁布。根据司法机构网页显示,壹传媒的公司清盘呈请聆讯将于12月15日进行。

陈静芬法官今午颁布书面理由指,壹传媒集团成立于1981年,黎智英与其妻子拥有壹传媒71.26%股份,壹传媒于2021年6月24日停止营运在香港的传媒业务,包括苹果日报及壹周刊,而壹传媒现仍营运的公司为主理台湾苹果日报网上版的苹果日报出版发展有限公司,以及经营书刊印刷出版的百乐门印刷有限公司。自2021年10月8日起,香港已没有任何雇员为壹传媒集团工作。壹传媒亦在2021年6月29日、2021年7月22日及2021年8月26日,先后公布正与潜在买家进行讨论,有可能出售台湾业务。

壹传媒在香港银行存放逾7000万元现金,持有香港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台湾物业,亦在将军澳持有两个出租物业,科技园已按照契约条款,对其中一个物业采取相应行动,启动重收程序。而壹传媒在2021年3月至9月期间,流动资金大幅减少,公司亦在2021年4月1日向黎智英自愿提前偿还贷款1.5亿元,壹传媒现时净亏损超过2.472亿元,当中包括无形资产的损失、科技园成功没收租约、员工索偿工资等。负责调查壹传媒集团事务的审查员陈锦荣发现数宗可疑交易,例如让黎智英擅用公司资源投放于其私人公司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董事会没有公开提前偿还贷款的重要资料等。

陈官指壹传媒自2021年9月5日起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没有任何董事或董事会,现时亦没有证据显示其状况智有改变,而且黎智英本人早前亦向法庭申请行使壹传媒股票的投票权去处理壹传媒清盘事宜。壹传媒没有公布向黎智英提前偿还贷款1.5亿元的资料,亦在2021年5月26日的公告中指出,壹传媒持有5.214亿元资金,最少可营运18个月,而令壹传媒于2021年5月27日复牌后,股价大幅飙升50.5%,令公众投资者在没有公司流动资金状况的完整资料下,根据其公告的内容进行股票交易。壹传媒看来无力偿债,又没有足够的业务来维持其上市状况。陈官认为表面看来下令壹传媒清盘属基于公众利益的权宜之计,同时亦是公平公正的决定,有必要委任清盘人接管业务、处理法律程序、管理公司账簿和文件、委任董事管理附属公司的事务等。

壹传媒今无律师代表,政府方资深大律师余若海今称,壹传媒所有董事已经辞任,保安局今年五月根据《港区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附表三,发出书面通知冻结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持有的壹传媒逾七成股份等财产。黎智英早前要求法庭允许他行使壹传媒股票的投票权,以便日后处理壹传媒清盘及新董事任命的事宜,但已遭陈健强法官所拒。

根据壹传媒在2021年5月26日的新闻稿中指出, 壹传媒于2021年3月31日的未经审核银行及现金结馀约为5亿2140万港元。壹传媒的未偿还银行贷款总额为9360万港元,该贷款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偿还。而黎智英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拥有或被视为拥有壹传媒1,878,657,165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71.26%)之权益。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1:38
更新时间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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