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壹传媒高层再申宽延检视资料期限 获准押后35日须付讼费

2021-10-12 11:08

大批警员去年到壹传媒大楼进行大搜查及检走多箱证物。资料图片
大批警员去年到壹传媒大楼进行大搜查及检走多箱证物。资料图片

警方国安处于去年8月以涉违反《港区国安法》及欺诈,拘捕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人,并从壹传媒大楼检取大批资料。壹传媒及其数名高层、以及黎智英2名儿子等先后入禀法院,要求警方归还涉及法律专业保密权(LPP)的资料及新闻材料,法庭早前下令警方须暂时封存检取资料,经检视后若发现资料属LPP及新闻材料,则须交还物主。壹传媒行政总监黄伟强今早于高等法院申请延长限期42日以检视有关非数码资料,法官陈嘉信终只批准延长限期35日至本月底,并下令届时黄伟强无论如何均须交出无关LPP及新闻材料和未及检视的非数码资料,黄伟强须付讼费。

原告为壹传媒行政总监黄伟强,被告为警务处长。原告方交代早前屡次申请宽限均只针对数码资料,而本次则属首次申请,针对非数码资料,希望能宽限42日至下月9日。原告方又指相关资料总体积小于1个大胶箱,提到当中包括卡片及汇丰银行卡等。陈官终批准宽限35日至本月28日。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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