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头角幸福大厦申重建23层高写字楼

2021-10-08 15:42

马头角幸福大厦申请放宽建筑物高度限制至主水平基准以上100米。
马头角幸福大厦申请放宽建筑物高度限制至主水平基准以上100米。

马头角幸福大厦新近向城规会申请放宽建筑物高度限制,以重建成一幢楼高23层高写字楼,涉及总楼面约25.9万方尺。

据城规会文件显示,马头角新码头街3至5号,目前属「其他指定用途」注明「隧道通风塔」及「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申请拟议办公室、商店及服务行业、食肆、批发行业及略为放宽建筑物高度限制。

上址项目面积约21938方尺,申请放宽高度限制,由主水平基准以上15米及45米放宽至主水平基准以上100米,以地积比约11.839 倍发展,拟议发展包括1座23层建筑及2层地库停车场,连接地盘二楼与中九龙干线工程的附属园景平台的天桥将保留,以加强启德与马头角和土瓜湾地区之间的可达性和连通性。涉及可建总楼面约259720方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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