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选举提名期本月30日开始 11月12日结束

2021-10-08 10:54

立法会选举将于12月19日举行。资料图片
立法会选举将于12月19日举行。资料图片

立法会换届选举将于12月19日举行,由地方选区选出20名议员、功能界别选出30名议员和选举委员会界别选出40名议员,共选出90名议员。提名期由本月30日开始,至11月12日结束。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指,获提名人士应尽早递交提名表格,以便即使表格上有任何错漏,也可在提名截止前有时间更正。发言人又指,地方选区选举、功能界别选举或选举委员会界别选举的获提名人士需是年满21岁的地方选区已登记选民,亦需在紧接提名前的3年内通常在香港居住,并且是没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然而,法律界、会计界、工程界等12个功能界别可接受非中国公民或拥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递交提名。功能界别选举的获提名人士需是有关功能界别的已登记选民,或与有关功能界别有密切联系。至于选举委员会界别选举,获提名人士无须为选举委员会委员。

地方选区选举的每位获提名人士需得到最少100名但不多于200名有关选区的已登记选民签署同意提名,而每名选民只可以其所属的地方选区的选民身分就该地方选区签署一份提名表格。地方选区选举的每位获提名人士需同时得到最少10名但不多于20名选举委员会委员签署同意提名,当中须包括选举委员会5个界别中的每个界别不少于2名但不多于4名委员的提名。每名选举委员会委员只可以其选举委员会委员的身分就地方选区选举签署一份提名表格。

功能界别选举的每位获提名人士需得到最少10名但不多于20名有关功能界别的已登记选民签署同意提名,而每名选民可签署提名人士参选的提名表格最高数目,不得超逾有关功能界别的席位数目。功能界别选举的每位获提名人士亦需同时得到最少10名但不多于20名选举委员会委员签署同意提名,当中须包括选举委员会5个界别中的每个界别不少于2名但不多于4名委员的提名。

至于选举委员会界别选举,每位获提名人士必须得到最少10名但不多于20名选举委员会委员签署同意提名,当中须包括选举委员会五个界别中的每个界别不少于2名但不多于4名委员的提名。选举管理委员会已委任10个地方选区、28个功能界别和选举委员会界别的选举主任,负责处理提名表格及其他选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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