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牛肉饭」老板娘控告港台及梁家荣遭拒提上诉 官择日颁判词

2021-09-17 13:04

上诉人郭德英。
上诉人郭德英。

空姐牛肉饭老板娘郭德英去年以私人检控方式,控告港台节目内容偏颇,及前广播处长梁家荣五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遭裁判官拒绝受理。郭德英不服命令今到高等法院进行上诉,律政司认为处理私人检控时应与刑事检控一样,进行较高门槛的「合理成功机会测试」去分析证据,法律之友则认为应以「表面证据测试」去分析证据。上诉庭需时考虑相关法律议题,将择日颁布书面判词。

本案上诉人为郭德英,由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诉庭法官潘敏琦及法官李运腾处理。律政司派出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万德豪作代表,黄佩琪资深大律师以法庭之友身分向法庭提供意见。

律政司及法庭之友均认同裁判官裁定郭不能提供一个表证成立的案情,故拒绝郭私人检控申请的做法,亦同意如郭不满申请被拒,应提出司法覆核而非提出上诉。但律政司认为处理私人检控时,应与刑事检控般进行较高门槛的「合理成功机会测试」去分析证据,遭潘敏琦法官质疑此与没有被告的小型审讯类同,李运腾法官亦指分析证据的标准提高至「合理成功机会测试」会像未审先判,首席法官潘兆初与法庭之友均提出,各国案例都是使用比「合理成功机会测试」较低门槛的「表面证据测试」,去分析私人检控的申请。

律政司又指私人检控的权利并非绝对 ,律政司有权介入私人检控 ,以避免市民滥用检控程序 ,防止出现不恰当的检控,同时保障市民提出私人检控的权利。律政司认为裁判法院接获私人检控申请时应通知律政司,亦希望上诉法庭能向下级法院提供指引。法庭之友同意裁判法院接获私人检控申请时应通知律政司,但认为处理私人检控申请时应以「表面证据测试」去分析证据。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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