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岁无业男持仿制枪劫2店员 判囚8年8个月

2021-09-16 11:48

其中一间被劫店铺。 资料图片
其中一间被劫店铺。 资料图片

去年2月初53岁无业汉在4日内两度持气枪到新蒲岗及葵涌广场店铺内行劫,又用索带困绑店员手脚,共劫去3万多元财物,早前承认2项抢劫罪。法官杜丽冰今早于高等法院判刑指,即使被告女儿先天残疾,面对庞大财政压力亦不足挂齿,因为人人都要面对压力,认为若以此作为开脱,则会天下大乱,终判囚8年8个月。

杜官判刑指被告陶奇石2次均乘女东主及女店员独留店内时犯案,手持气枪指向对方,并用索带困绑手脚,虽无造成伤亡,惟情绪伤害难以估量,尤其是当事主在经营寻常商店时遇上如此可怕的事。杜官续指根据案例持仿制火枪行劫须判刑阻吓,因为遇事时事主难辨真伪,会造成恐慌。

杜官又提到被告戴假发、带胶索带,显示犯案有计划,即使被告女儿先天残疾,面对庞大财政压力亦不足挂齿,因为人人均有自己压力所在,认为如以此作为开脱,则会天下大乱。杜官终以10年为各控罪量刑起点,认罪扣减3份之1,其中2年分期执行,判囚共8年8个月。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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