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虚假买卖协议呃佣金 美联物业2代理认罪候判

2021-09-08 13:19

5名美联物业代理为收取额外佣金,涉于两年间使用一份虚假买卖协议及8份虚假租赁协议误导美联物业。当中2人今于西九龙法院承认「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等4罪。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案件押后至9月29日判刑,其间为2人索取社会服务令及背景报告,届时再处理赔偿问题。

被告为两名美联物业分行经理45岁谭振声及40岁詹皓泰;3名物业代理,39岁林志恒、56岁李崇辉及51岁黄雪梅。谭振声及黄雪梅今认罪;詹皓泰则申请押后答辩,詹押至10月5日再讯。林志恒及李崇辉早前已认罪,分别被判160及120小时社会服务令。

辩方为谭振声求情指,他担任地产代理多年,愿意赔偿美联4,090.84元的损失,而且涉案金额不多,希望法庭为其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而黄雪梅亦愿意向美联赔偿562.5元的额外佣金。

谭振声承认3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其馀4罪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案情指,谭分别于2016年9月1日、2017年9月6日及2018年1月25日,先后3次使用临时租赁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以误导美联物业,而文件载有虚假陈述。在3宗物业买卖中,美联额外获得5.38万、6.2万及7.7万佣金,而谭没有汇报。谭向美联提交载有虚假陈述的临时租赁协议等文件,美联最终向谭多付额外佣金。

黄雪梅承认一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黄向美联提供载有虚假陈述的临时租赁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以误导美联,最终额外收取562.5元佣金。

法庭记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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