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进一步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

2021-09-07 14:30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的通知。通知指出,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解决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存在的配套设施问题,组织相关专业经营单位,联合排查燃气、电力、排水、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以及公共空间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针对养老、托育、停车、便民、充电桩等设施,完善民生设施缺口;鼓励金融机构参与投资地方政府设立的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基金;对养老托育、停车、便民市场、充电桩等有一定盈利的改造内容,鼓励社会资本专业承包。(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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