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拒向国安处交资料 警方:必定依法跟进
2021-09-05 12:41
警方早前向何俊仁、李卓人、邹幸彤等10名支联会董事发信,指根据《香港国安法》,要求他们提交资料。支联会常委今早召开记者会,交代本月底将召开特别会员大会进行解散决议外,更表明不会向警方国安处提交任何资料。警方回应指,任何人士和团体不遵从要求, 警方必定依法跟进。
警方表示,警方国安处今年8月25日,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附表5, 向多个团体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提交资料。警方重申,若未依时提交资料,可处罚款10万元及监禁半年;如提供虚假、不正确或不完整资料,最高可处罚款10万元及监禁两年。警方留意到有团体公然表示不会遵从上述法定要求。警方强调, 任何人士和团体不遵从要求, 警方必定依法跟进。
副主席邹幸彤在记者会上表示,支联会不会向警方国安处提交任何资料,并质疑该处随便指控民间团体为「外国代理人」。她指,信中未就指控提供任何证据,亦未有表明支联会代理那个国家或组织。她强调,该会并非「外国代理人」,为港人自发成立的组织,批评相关要求违反自然公义的准则。她续指,该会认为国安处向该会所发出的信件为不合法行为,该会拒绝配合相关行为,并形容拒交资料的做法是对成员及支持者最起码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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