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作「612」基金保款人 「真普联」疑涉无牌提供信托服务
2021-09-04 08:44
早前警方向准备解散的「六一二」基金及「真普选联盟」发出「提交物料令」以便进一步调查后,事态已引起公司注册处关注。根据现行打击洗钱条例,注册处有权作出调查。同样,由于「真普联」是在滙丰银行开设户口,银行有责任了解户口使用情况及确保不会出现违法。
滙丰设户口 银行有责任了解
过去不断资助涉嫌违法抗争的「六一二」基金虽然已宣布解散,但仍提出作最后筹款,反映基金与「真普联」仍然运作。
早前,「六一二」基金被揭曾接受《苹果日报》资金。有指,「六一二」基金没有银行户口,收支由「真普联」代行,两者的关系及运作是否抵触《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令人关注。
根据相关法例,任何人在港经营信托都要遵从《打击洗钱条例》和领有牌照。条例第五十三F规定,任何人无牌经营信托或公司服务业务均属违法。
两者关系及运作或抵触洗钱例
根据「六一二」基金网页及公司注册处资料,「真普联」自二○一九年七月起作为「基金」保款人,并提供滙丰户口处理基金收支。过去基金一直使用「真普联」地址作为通讯地址,直至今年五月止。另相信「真普联」曾向基金收取管理费用。相关联系令人关注是否涉及无牌提供信托服务。
另外,由于银行有了解客户的要求,滙丰按要求同样需进行尽职审查。
(星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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