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黄大仙冲突|12人被控暴动罪 控方指有人堵路及向警掷汽油弹

2021-08-30 15:19

被告谭钧朗。
被告谭钧朗。

前年10月1日全港多区有游行集会,其中黄大仙示威活动中多人被捕,其中4男8女被控暴动和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案件今日于区域法院开审,控方开案陈辞指当日下午有数千人在龙翔道筑伞阵叫嚣、堵路及向警方投掷汽油弹及硬物等,警方从黄大仙港铁站出口开始扫荡,在西行线拘捕全部12名被告。案件明早续审。

控方开案陈辞指警方前年反对市民10月1日在黄大仙举行集会,当日下午3时许大批示威者聚集在龙翔道近黄大仙广场南北天桥东西行线上,大部份身穿黑衣长裤手持雨伞,戴防毒面具、护目镜、头盔等,占据行车线以杂物堵路。警方近1小时后在沙田坳道东头邨道交界设立封锁线,与近龙翔道约200名黑衣人相距约70米,黑衣人设伞阵,以黄色胶栏作防线,不少人从地下掘砖,向警方投掷汽油弹及硬物等,火势波及在旁电单车,传出爆炸声。警方多次举旗警告不果,有黑衣人持铁通长竹枝击中警员圆盾致破损。4时半左右有数千人在场筑伞阵叫嚣,仍然不断向警方投掷汽油弹。

再经多次警告后,近5时警方从黄大仙港铁站D1出口沿龙翔道西行线扫荡并拘捕全部12名被告。大部份被告被捕时身穿黑色衣物,戴防护装备,18岁方铭被搜出1把木柄铁锤,21岁王明佑被搜出雷射笔,至于24岁刘智峰则身穿橙色反光衣,蓝衣卡其裤,身上有大量急救用品包括绷带、伤口清洗包等。王明佑警诫下称「支雷射笔唔系我嘅,系一个我唔识嘅男人畀我,我唔识佢,我搵佢唔到,我都搵唔到地方掉,我唔会乱抛垃圾」。

被告依次为21岁谭钧朗、16岁邓有钊、18岁方铭、19岁杨泳仪、18岁卓巧珠、17岁郭晞桐、22岁邓茜芸、19岁戴佩玲、21岁王明佑、22岁伍祖仪、24岁刘智峰和23岁黄碧蓉,同被控于2019年10月1日,在黄大仙龙翔道一带与郭小杰、张启昌、何文谦、温梓霖、麦浩伟及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暴动;方和王则各被控于同日同地,分别管有一把锤和一个能发射雷射光束的装置。

法庭记者:陈子豪

前年10月1有人在黄大仙示威。 资料图片
前年10月1有人在黄大仙示威。 资料图片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