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大会及财会内会将准用视像开会 修例明刊宪
2021-08-26 14:57
政府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建议修订《立法会条例》,容许立法会可于指定期间,以遥距方式进行立法会大会、内务委员会及财务委员会会议,同时容许对行为极不检点、缺席议员实施罚款等财政处分。修订将于周五(27日)刊宪,下月1日在立法会首读。
此外,文件亦提到,拟订明条例(包括其有关特权及豁免权的条文)适用于以遥距方式,举行的立法会或委员会会议,犹如实体会议一样。
立法会议事规则委员会主席谢伟俊表示,今次修例仅为有关安排放宽视像会议等安排,提供法律基础,具体细节仍有待立法会讨论,在《议事规则》中订明有关的法定人数及表决程序等。他又指,立法会只会在特别情况,例如在严重疫情下,方改以视像方式开会。他认为今次修例争议性不大,估计可于10月休会前完成修例。
因应新冠疫情爆发,立法会早前曾通过,容许事务委员会及其他小组委员会以以视像方式开会,但此项安排并不适用于大会、内务委员会、财务委员会及其辖下小组委员会等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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