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男教师被控非礼 女童称被逼入墙角捡物为由触胸

2021-08-23 18:02

被告张秉枢离开法院。
被告张秉枢离开法院。

57岁男教师涉于2016至2019年在沙田一所小学任教期间多次非礼2名女童,被控8项非礼罪,案件今于粉岭裁判法院开审。其中1名事主X今透过视像作供时指,被告曾「逼我入墙角」,并以捡拾物品为由触碰自己的胸部,而自己在数次事发后均没有求助于他人是因为「自细就系惊老师嗰种,唔敢叫佢(缩手)、讲呢啲说话。」

女童X作供时指,2016年10月某日在校内图书馆因丢失工作纸而要向任教图书科的被告索取,被告向X递纸期间以手背触碰其胸部数秒。2017年1月,X在图书馆电脑室「穿珠仔」并欲坐到被告身旁的椅子时,被告把手放在椅子上,手掌朝上并触摸其臀部超过30秒。同年4月,被告以「送公仔」为由,作递送动作时触碰X胸部数秒。至前年1月,X在图书馆帮忙,被告帮忙捡拾掉落的书本,并「逼我(X)入墙角」,再触碰其胸部。

X在辩方盘问时指,被告在递工作纸期间「只手完全无停过,系直至碰到胸先停」,并解释指没有立即接过工作纸是怕被告觉得自己不礼貌。X表示,因「唔够胆」而未有对被告说话,但有向同学提及其中一次事件。辩方质疑X在前年一次的事发后为何没有立即求助及「叫佢(被告)缩手」,X回应因爲觉得尴尬,而自己「自细就系惊老师嗰种,唔敢叫佢、讲呢啲说话。」

X亦指,虽然同案另一女童Y在2017年该次中亦在电脑室内,但不确认她是否看到事发经过,亦不记得被告以手的哪一部分触碰自己,但有跟Y说「俾张主任(被告)整到」,但因对方表示不想让家长知道2人的经历,故他们没有寻求协助。

57岁教师张秉枢被控于2016至2018年在沙田某学校内,四度非礼当时9至10岁的女童Y,及于2016至2019年,在同一学校内非礼当时9至11岁的女童X。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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