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青年强奸酒醉女网友囚5及6年 官斥视受害人为性玩具

2021-08-23 17:30

两名青年因强奸酒醉的女网友,于高等法院被判囚5年及6年。资料图片
两名青年因强奸酒醉的女网友,于高等法院被判囚5年及6年。资料图片

两名青年于前年8月三度强奸酒醉的18岁女网友,早前被裁定强奸罪成。法官张慧玲批评两名被告借事主烂醉如泥,在罔顾事主X意愿的情况下,与X发生性行为,直斥二人只顾自己性享受,视X为性玩具,分别判二人监禁6年及5年。

张官首先复述案情指,两名被告与事主首次见面,二人趁X酒醉失去知觉后带X到办公室轮流性交,随后首被告王子健再带X到时钟酒店进行第二次性交。X体内被验出二人精液。

张官判刑时接纳二人没有预谋犯案,但批评被告借X醉酒没有反抗能力而与X发生性行为,而没有用安全套可导致X怀孕或染上性病,属加刑因素。 而X已失去反抗能力,故此没有反抗并非求情理由。

张官同意王子健及X的WeChat对话与性有关,不排除二人于酒吧有身体接触,但王未问清楚X意愿而性交,惟考虑他和盘托出曾在办公室犯案,第一项强奸罪以3年半作量刑起点,第二项强奸罪则以4年作起点,分别因没有使用安全套加刑一年,考虑整体量刑后共判囚6年。

而被告陈之宁当日首次与X见面,没有任何基础认为X对他有意思,明知在办公室犯案不会被发现,以4年作起点,同因没有使用安全套而加刑一年,共判囚5年。

张官引述报告指X事发后长时间避免与人相处,对事件采取回避态度,有明显创伤压力后遗症。而王子健的心理学家报告指,他对罪成裁决深深不忿,有滥交情况及对性态度太开放,视X作性玩具;对受害人没有同理心,自我中心及放纵,具中度较低的重犯机会,另有酗酒问题。而被告陈之宁的报告指他有淡化责任,合理化自己的行为,具中度重犯风险。

首被告王子健(24岁,地盘工人)被控两项强奸罪,次被告陈之宁(23岁,文员)被控一项强奸罪,二人早前被陪审团裁定罪成。

法庭记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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