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大兴基地外集结|家庭主妇两罪成判囚4个月 官斥听信谣言犯案
2021-08-20 16:27
前年10月尾屯门大兴行动基地怀疑泄漏催泪气体,大批居民到场聚集要求交代,其后演变成冲突。49岁家庭主妇被控非法集结及使用蒙面物品两罪,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水佳丽裁判官今于屯门法院指,虽然被告称因听信谣言而犯案,惟她在现场高呼口号可令聚集人群情绪高涨,其行为同样能够影响他人,终判囚4个月。
水官判刑时指,报告显示被告背景良好,仅是普通家庭主妇,事发当日受到坊间传言影响,误信其爱犬不适与大兴基地怀疑泄漏的不明气体有关而犯案。然而被告于社会动荡时刻,仍选择身处在非法集结中实属「非常不智」。
水官接纳被告在集结中没有做出任何暴力行为,但就指当日集结有多人聚集,亦曾发生暴力事件,如有人用雷射笔照向警员。被告声称乃受谣言影响,其高呼口号的行为同样能影响他人。加上当日警方8次警告,包括被告在内的人群都未有散去,认为判刑须具阻吓性。不过,被告当日没有身穿黑衣,从装束来看并非有预谋或蓄意参与非法集结。考虑各项因素后,判被告即时监禁4个月。
辩方求情时指,背景报告内容正面,被告于还押期间深切反省,明白自己行为未经深思熟虑。其丈夫则于求情信中指,事发后一直非常自责,亦确信被告只是受社会气氛影响而犯案,希望法庭从轻发落。
49岁家庭主妇梁舜君被控于前年10月28日,在屯门良运街和良德街交界,与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集结;及于同日在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物品,即1个口罩。同案另外3名被告:40岁家庭主妇朱音音、30岁男文员张赞华和33岁男电脑技术员卢文杰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结、使用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等罪罪脱。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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