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刺警|警指宣扬恐怖主义罪涉3大元素 悼念若美化罪行或违法
2021-08-18 16:16
警方国安处拘捕4名港大学生,涉港大学生会评议会7月7日通过「感激」七一刺警凶徒「为港牺牲」的议案,向外发布,宣扬恐怖主义。警方指案件仍在调查,将接见当日其馀与会者,了解他们投票的原因。警方国安处高级警司李桂华提到,违犯「宣扬恐怖主义罪」涉及3个元素,包括赞扬、辩解及宣传,只要触犯其中一项亦有可能违法。而市民悼念死者时如加入美化杀人、美化自杀式袭击的元素,亦有机会违法。
李桂华指,4名被捕港大学生,涉嫌违反宣扬恐怖主义罪,至于何谓宣传恐怖主义,《港区国安法》第24条提到,「为胁迫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者国际组织或者威吓公众以图实现政治主张,组织、策划、实施、参与实施或者威胁实施以下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他指,即是对事件赞扬、辩解及宣传,从而达到某种政治目的。
李桂华又指,港大学生会评议会与会者为七一刺警案疑犯默哀,赞扬他「有勇气」、「烈士」、「为香港而牺牲」,会议过程中亦合理化、美化、光荣化恐怖主义及无差别袭击,鼓励人做自杀式行为。当议案通过后,学生会评议会再透过2个港生学生会附属机构的社交平台向外发放内容,因此,观乎今次案件,3项元素均符合,故有坚实执法基础。
对于悼念死者是否违法,李桂华形容悼念是「一个好大嘅词汇」,悼念行为有机会招致可疑,但要视乎行为是否赞成及美化恐怖主义,如悼念加入美化杀人、美化或宣扬恐怖主义、美化自杀式袭击的元素,就有机会违法。
被问若转播会议内容是否违法,李桂华说,即时转播的人未必清楚会议上内容,因此不属违法,不过若人明知转播内容与宣扬恐怖主义有关,而继续转播及企图希望让其他人知道相关内容,「就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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