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袭前港足梁卓长判囚半年 官:若个个意见唔同就打会天下大乱

2021-08-18 16:07

梁卓长当日被袭情况。 资料图片
梁卓长当日被袭情况。 资料图片

香港足球队前门将梁卓长前年10月底于元朗冲突中疑因高呼「警察加油」遇袭,与在场人士争执殴斗,45 岁男子事后被控。裁判官水佳丽今日在屯门裁判法院裁决指男子案发时突然冲前挥拳施袭,即使对方走避仍死缠烂打,一同倒地后继续拳打肘撃,遂裁定被告袭击致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罪成。水官指如果「个个出去意见唔同就打你,会天下大乱,不明白何谓彼此尊重」,判处被告监禁6个月。

水官裁决指案发当晚有人在元朗聚集甚至「私了」,警方因而到场驱散,片段显示被告与事主素未谋面,却突然冲前挥拳,事主避开挡格,警告后自卫还击。2人一路沿福康街纠缠,亦有黑衣人乘机加入,双双流血收场。水官认为被告无故施袭,事主有权自卫,更反驳辩方指被告死缠难打,追打事主,2人倒地后,被告至少 5 次拳击及批踭,击中其脸部等位置,与医疗报告吻合,遂裁定被告罪成。

裁判官判刑提到被告过往有2次同类案底,显示其暴力倾向,而案中正因为被告才会诱使他人参与一些毫无意义的袭击。水官反问社会上各人有不同意见乃属正常,但是否每次遇上意见分歧,便要如被告般疯狂施袭?水官续指判刑需阻吓「随便嘅暴力,随便嘅施袭」,「如果唔系个个出去意见唔同就打你,会天下大乱,不明白何谓彼此尊重」,被告终判囚6个月。

45 岁陈元雄及24岁仓务员庞梓贤同被控于2019年10月26日,在元朗福康街小巴总站外袭击梁卓长,对其造成身体伤害。庞梓贤早前认罪,判囚4个月。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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