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爷」大状同被捕 涉妨碍司法公正

2021-08-18 05:30

「师爷」陈强利在警署扣查期间,报称不适须送院。
「师爷」陈强利在警署扣查期间,报称不适须送院。

  (星岛日报报道)轰动全城的青年冤狱毒案有新发展,当年涉嫌唆摆上诉人认罪的师爷陈强利昨日被捕。消息指,曾代表该名上诉人的大律师张晓惠也被拘,两人均涉嫌妨碍司法公正,西九龙总区重案组跟进调查;至昨晚十时许,在长沙湾警署接受调查的陈强利报称不适,须送院治理。

  据了解,涉案的女大律师张晓惠(三十四岁)及已退休的法律行政人员(俗称师爷)陈强利(五十八岁),两人得知被警方通缉后,昨日先后到警署投案,其中陈于下午五时许,由数名女子陪同下抵达长沙湾警署,至晚上八时许,代表陈的外籍大律师David Boyton,离开警署时表示陈会被通宵扣查。被问及陈会否今天被起诉及上庭应讯,David Boyton指要交由警方决定。至晚上十时许,陈报称不适,须由救护车送明爱医院治理,当时陈腰缠铁链及坐轮椅入院,至今日凌晨被押返警署。

  警方表示,姓陈男子及姓张女子,因二〇一七年在一宗二〇一六年发生的贩毒案件中作出可能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昨在长沙湾警署被警方以涉嫌妨碍司法公正拘捕。

  该件贩毒案发生于五年前,当年二十岁青年马家健,应拉面店同事洪志谦之请,提供自己地址作接受海外包裹之用,后来海关人员发现包裹内藏有一公斤可卡因,巿值一百九十万元,马收到包裹通知卡后,按指示到港铁宝琳站将通知卡交予他人,可获一千元报酬,洪的寓所更被发现有二十包可卡因,两人同被检控。

  洪的胞兄是拉面店东主,也是马的老板,当时由洪兄向马父推荐律师团队,并支付所有律师费用,马被人游说后一度认罪,但案件转介高院后,上诉人解雇其律师团队并改口不认罪,原因是他发现律师团队是由洪的兄长介绍,律师费亦由洪的兄长支付,思疑其律师在有利益冲突下唆摆他认罪,惟陪审团以五比二的多数判马罪成,判囚二十三年。

  马提出上诉,上周三上诉得直,无罪释放,但已坐了五年冤狱。上诉庭在判案理由书中,对上诉人的原律师团及律政司双方都作出强烈批评;上诉庭又提出多项未能解决的疑点,包括为何案底累累的师爷会受聘于律师楼、为何撤销同案另一人的控罪、检控机关会否调查青年原本的律师团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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