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署行政主任涉申领「应诊假」参加兴趣班 遭廉署起诉
2021-08-16 14:43
廉政公署落案起诉民政事务总署一名署理高级行政主任,控告她涉嫌使用「离开工作岗位」申请表误导民政署,声称曾于6个下午在办公时间到访一间中医诊所接受诊症及治疗,而事实上却参加了兴趣班。
廉署早前接获民政署转介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徵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该名署理高级行政主任。
傅申,41岁,被控6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她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周三(18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是为署理高级行政主任,派驻到民政署辖下的黄大仙民政事务处,负责为黄大仙区议会提供秘书支援。
根据《公务员事务规例》,公务员可于办公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前往诊所接受认可的治疗、检验或诊症服务。民政署的公务员如根据有关规例,申请于办公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应先取得其上司批准,及在返回工作岗位后填妥申请表。
控罪指被告涉嫌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六份载有虚假或错误陈述的「离开工作岗位」申请表,指她曾于2018年11月30日至2020年6月17日期间,于6个日子的下午到一间中医诊所接受诊症及治疗,而她明知意图用以误导政府。
廉署调查发现,被告曾在上述日子的其中5天,于黄昏到访该中医诊所,馀下一日则没有到过该处。被告被指在涉事的6天下午参加了兴趣班。民政事务总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廉署发言人表示,署方十分重视公务员诚信。廉署与公务员事务局合作,向各级政府人员提供诚信培训及网上学习平台等,加强他们对《防止贿赂条例》及相关诚信议题的认识。廉署会继续与各决策局及政府部门合作,向公务员宣扬廉洁文化。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