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拒截查撞警车判监

2021-08-14 04:30

  (星岛日报报道)去年四月三十日在港铁太子站发起献花活动,纪念「八三一」事件。驾私家车的男文员与乘客网台记者拒绝警员截查,并将私家车撞向警车,警方另在车上搜出一把改装雨伞。二人早前被裁定阻差办公、危险驾驶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等三罪罪成。裁判官香淑娴昨于西九龙法院判男文员入狱八星期,网台记者则被判囚八个月。

  二十八岁男文员陈栋材被裁定危险驾驶及阻差办公罪成,判囚八星期,另须停牌六个月及自费报读驾驶改进课程。二十九岁网台记者曾焌熙(见图)被裁定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判囚八个月。

  香官判刑时指,陈栋材有良好背景,还柙候判期间有深切悔意,就阻差办公及危险驾驶罪分别以四星期及八星期监禁作量刑起点,由于两罪源于同一事件,批准刑期同期执行。此外,陈需要停牌六个月及自费报读驾驶改进课程。相反,报告显示曾焌熙毫无悔意,虽然他案发时没有展示涉案雨伞,惟香官认为其杀伤力可以很严重,遂以九个月监禁作量刑起点,考虑到曾的未婚妻最近流产,酌情扣减至八个月监禁。辩方随即申请保释等候上诉,但遭香官驳回。

  辩方求情指,案发并非特别日子,陈栋材驾驶时没有受酒精影响,事件严重性相对较低。而报告显示其品格良好,获家人支持。而曾焌熙是一名网台记者,主要靠观众「课金」维持生计,收入不算稳定,案发时社会运动已经到了尾声,没有示威游行。涉案雨伞本质上并非攻击性武器,可如常伸缩,就算要用作攻击他人,都比铁莲花、双截棍等武器的杀伤力低,另透露其未婚妻于七月曾流产。案件编号:西九龙刑事三七九○——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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