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少年认香港仔中银纵火判入教导所 官:年轻非求情理由

2021-08-13 10:52

反修例期间,多间中银被人纵火。 资料图片
反修例期间,多间中银被人纵火。 资料图片

2名少年去年在香港仔放火损毁中银自动柜员机及存款机,早前承认一项纵火罪,今于区域法院同被判入教导所。法官姚勋智判刑时批被告的行为罔顾后果,非常不负责任,又指年轻非有力的求情理由。

现年17岁的温佳辉及19岁刘伟昊承认去年2月12日在香港华富(一)商场地下22号铺中国银行(香港),用火损坏一部自动柜员机、一部存款机及一部支票存入机。

辩方求情时指,温是一个富正义感、关怀弱小的人,事发后有反省自己过于偏激的行为,为此感到后悔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从保释金中扣除900元保险费,故建议判处其入劳教中心。辩方续指,刘为人诚恳,自小参与多种社区活动,考虑他一开始已认罪及同样愿意承担900元保险费,建议判他入劳教中心。

法官姚勋智判刑时指,纵火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幸好案发地点有自动灭火系统及没有人命伤亡,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姚官又批2人的行为罔顾后果,非常不负责任,明言「年轻非有力的判刑求情理由」,但考虑报告正面,接纳2人从保释金中扣除共1800元保险费,同判处他们入教导所。姚官亦寄语2人在教导所内好好学习,以后做个奉公守法的人。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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