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菜刀斩妻等4罪罪脱惟刑坏罪成 地盘判头判囚7天

2021-08-11 19:17

男子今于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刑事损坏罪成。资料图片
男子今于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刑事损坏罪成。资料图片

52岁男子涉今年4月与案发时的妻子发生争执,期间威胁以菜刀斩死对方及以剪刀「划花」对方脸部,被控企图伤人、普通袭击、刑事恐吓、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及刑事损坏共5罪。他今于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刑事损坏罪成,其馀4罪罪脱,暂委裁判官指,事主及儿子在事件中的反应不合常理,即没有立即报警,及于事发后仍与被告一同外出,故不接纳他们为诚实可靠的证人。

52岁地盘判头关保添被控于本年4月11日,在香港新界荃湾豪景花园依丽小筑第15座3楼C1室,企图非法及恶意伤害、袭击、袭击女子吴絮,因而对她造成身体伤害、威胁会使吴絮遭受损害,意图让她受惊及无合法辩解下损坏属于她的iPhone 11 Pro Max。

控方案情指,被告当日向吴絮提出希望售出物业,对方反对后被告动怒并威胁要以菜刀斩死她,吴以枕头阻挡并在受惊下呼叫儿子,称「俾你啦,俾你啦」,儿子遂上前阻止并把菜刀放回厨房。凌晨时分,被告要求妻子填写有关物业转让的文件,妻子不情愿地听从,并以手机拍摄该文件,被告再次表现激动并把其手机砸在地上,威胁要「划花你(妻)块面」,期间不断以粗言秽语指骂,更对其挥舞剪刀。

妻子盘问下表示,自己当时不觉得身体因而有损伤,但10多分钟后面部感灼痛,又表示不同意被告所指,卖楼是为准备儿子到外国读书的经费,认为这只是为偿还被告本身的债务。辩方质疑儿子于第二份口供就当时情况大多回答「冇为意」,儿子解释当时警方问得很详细,未必清楚具体细节,并指见被告疑对吴动粗后没有立即报警,反而返回厨房是因为「要拎走危险的刀」,担心被告也会对自己施以暴力。暂委裁判官曾宗尧裁决时指,儿子在事件中的反应不合常理,他不但没有即时分隔二人,亦没有检查吴的伤势。

而吴在疑受袭后当晚仍然与被告外出,且二人未能一致指出被告何时入厨房拿菜刀,遂裁定被告企图伤人、普通袭击、刑事恐吓、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共4罪罪名不成立,刑事损坏则罪成,须于14日向吴赔偿涉案手机的9600元。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是关爱家庭的人,惟因一时冲动而犯案,望曾官判处非监禁式刑罚。曾官考虑被告背景及只有一宗不属同类型案件的刑事纪录,判被告入狱7天。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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