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贩运可卡因被判囚23年 上诉庭推翻定罪裁决
2021-08-11 19:09
20岁青年被指于2016年企图贩运可卡因,于前年被判囚23年。上诉庭今颁下判词指,青年被原有律师团队操控而一度认罪,终推翻其定罪裁决。
上诉人马家健案发时20岁,于2016年向拉面店的同事洪志谦(译音)提供其地址作接收邮递通知卡。而海关发现相关包裹内藏可卡因,市值190万港元,惟数次未有人在被告住址接收包裹,于是发出通知卡,而收款人名字为「李先生」及一所美容中心。马逐按指示携同通知卡前往宝琳站与人交收,获取一千元作酬劳。洪志谦(译音)寓所及后被发现另有20包可卡因,二人同被检控。洪的胞兄、即拉面店东主,马的老板向马父推荐一律师团队,并支付其律师费用。马一度认罪,惟在案件移交高院判刑时推翻认罪决定。
上诉庭副庭长麦机智、上诉庭法官彭伟昌及薛伟成今颁下判词指,上诉人面对严重控罪,但其律师团队在证据相对薄弱的情况下仍著其认罪,而律政司似乎以此作交易,而不再检控本案明显涉案程度较大的被告洪志谦(译音),马明显被其律师团队操控。判词最终推翻原有陪审团的定罪裁决。
法庭记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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