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公帑购赛事转播权须对本港体育发展有效益

2021-08-10 12:51

东奥期间,有市民在商场观看直播。 资料图片
东奥期间,有市民在商场观看直播。 资料图片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需要总结政府今次购买奥运转播权的效益,表面看到大家都很高兴,但都要作出总结,因为始终涉及公帑。林郑月娥说,认同电视台转播奥运,对运动员有激励作用,也是体育发展的重要一环,政府未来会考虑相关因素。她又说,政府购买转播权时,不是单一考虑观赏性,一定要考虑对香港体育发展有何正面效益,若有香港运动员参加及有机会获得奖牌,都是考虑因素,而港队在亚运的成绩远比奥运好,这是届时的考虑因素。

林郑月娥说,据她了解,已有本地电视台购入北京冬奥转播权,现时并不急于处理购买赛事转播权问题。她强调,政府破例购买转播权是不会公开讲,因为涉及谈判过程,必须保密以免对方得悉意向而抬价,因此不会大张旗鼓公布是否采购,而政府公布时已是购买了。她强调,不会预先公布是否购入杭州亚运和巴黎奥运转播权。

另外,林郑月娥强调,对于体育发展不会是「三分钟热度」。她指,体育发展需要很长时间,当局十多年前开始已就体育发展作定位,要盛事化、精英化及普及化,亦投入不少资源。

林郑月娥提到,她于2006年担任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时,负责推进体育,很多工作大约在那个时候开始,当年体院一些地方被用作举办北京奥运马术比赛,令体育界人士担心政府不重视体育发展,当年行政长官就要求民政事务局在体育发展方面,要持续及有效地去做。她说,只要有市民支持,相信体育的热度可持续,若没有市民支持,精英运动员仍可有卓越水准,但体育发展上就会欠缺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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