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日报) 财爷指消费券不设最低消费

2021-08-09 04:30

■陈茂波表示,使用消费券购物,不存在最低消费要求。
■陈茂波表示,使用消费券购物,不存在最低消费要求。

  (星岛日报报道)政府早前向市民派发首轮二千元电子消费券。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昨日表示,过去一周有少量消费交易出现支付或交易处理方面的问题,消委会已注意到情况。他指,使用消费券购物或购买服务,不存在最低消费要求,亦不容许额外收费;若有商户违反规定,储值支付工具营运商或消委会等将跟进。他提醒,消费券计画的截止登记日期为本月十四日,呼吁未登记的市民尽快登记。   陈茂波昨日发表名为「精明消费、享受优惠」的网志,并指发放消费券达至让市民普遍受惠、提振经济,以及推动电子支付的广泛应用及发展的三大目的,市面呈现久违的热闹气氛。他指,不少商店职员指发放消费券后「旺丁又旺财」,消费者明显「疏爽」,商户生意提升,在提振经济、支付就业上有正面效应。   陈茂波提到,截至上月底、消费券发放前夕,四家储值支付平台合共新增超过二百二十万个消费者帐户,并增加四万八千个接受电子支付的商户,市场上绝大部分的电子支付交易都大致畅顺。他形容,消费券计画促进不同支付平台间的竞争,亦让电子支付获得广泛扎根的土壤。   他期待储值支付工具营运商未来会继续降低收费及改善服务质素,以扩大客户群,而电子支付在香港将持续蓬勃发展。网上购物、电子支付是未来零售发展的大趋势,也可说是商店吸引消费者的必备元素,如果现在还未安装电子支付的商户,希望也把握机会尽快安装,以抓紧未来数月陆续发放消费券时所释放的消费力量。   他亦强调,使用消费券购物或购买服务,不存在最低消费要求,也不容许额外收费。如果有商户违反规定,储值支付工具营运商或消费者委员会等将作出跟进。无论是使用消费券购物,抑或是以电子支付方式结帐,市民要参考精明消费三部曲,包括看货价、支付及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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