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业主拒拆僭建屡遭屋宇署检控 被判罚逾10万元

2021-08-04 11:45

沙田法院大楼。资料图片
沙田法院大楼。资料图片

一名业主由于一直不遵从根据《建筑物条例》(第123章)发出的两张清拆令,上星期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定罪及罚款逾10万元。

个案涉及沙田桂地街一幢工业大厦天台上面积共约80平方米的两个违例搭建物。有关僭建物并无事先获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遂根据《建筑物条例》第24(1)条向该业主发出清拆令。

由于有关业主没有履行清拆令,故遭屋宇署于2015年提出检控,并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罚款约7,000元。然而,该名业主仍不履行清拆令,屋宇署遂再次提出检控。有关业主于上月28日再次被定罪及罚款10.44万元。

屋宇署发言人表示,僭建物可影响楼宇结构及消防安全,导致严重后果,业主必须尽快遵从清拆令。对于未有遵从清拆令的业主,屋宇署会继续采取执法行动,包括提出检控,以收阻吓作用。

根据《建筑物条例》第40(1BA)条的规定,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根据该条例第24(1)条送达予他的清拆令,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一年,及可就该罪行持续的每一天,另处罚款二万元。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