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9类项目不适用 海外网上平台购物都唔得

2021-08-01 07:55

政府由今日起向合资格市民发放第一期二千元电子消费券。
政府由今日起向合资格市民发放第一期二千元电子消费券。

政府由今日起向合资格市民发放第一期2000元电子消费券,使用Tap & Go、WeChat Pay 以及 Alipay HK的市民,消费券将会直接存入帐户。至于使用八达通的市民需到公共交通补贴领取站、便利店等拍卡领取消费券。不过市民要注意,今次的消费券计划,只适用在本地商店消费,支付保险、政府收费等9类项目则不适用。

电子消费券九类项目不适用

1.政府收费:例如税款、罚款、牌照费、隧道费、停车咪表

2.公用事业收费:即水、电、煤气

3.公共机构收费:例如医院管理局、香港房屋委员会、香港房屋协会

4.教育开支:即提供本地及非本地课程的中小学,以及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大学的收费

5.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例如保险

6.捐款:包括慈善、宗教及政治组织

7.直接向非本地商户购物:包括于本地透过非本地网上平台购物

8.个人对个人P2P支付

9.兑换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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