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称湾仔警总放炸弹 警搜索无发现

2021-07-23 17:58

警方将案件列作炸弹吓诈。资料图片
警方将案件列作炸弹吓诈。资料图片

警方今日(23日)上午接获报案,指在网上发现有人声称今日会在湾仔警察总部放置炸弹。警方进行搜索后没有发现。案件列作「炸弹吓诈」,交由湾仔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一队跟进,暂未有人被捕。

警方强调,虚报炸弹是严重罪行,根据公安条例第28条,任何人士触犯炸弹吓诈行为的罪行,一经循公诉程序被定罪,可被判处罚款15万元及监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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