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贪及提供非法回佣获取工程合约 物管前技术经理及承办商东主罪成
2021-07-23 17:16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物业管理公司前技术经理及一名工程承办商东主行贿受贿,以取得一幢私人住宅大厦的冷气工程合约,涉及非法回佣共逾1.8万元。两名被告今日(2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伍俊铭,40岁,恒隆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恒隆)前助理技术经理,被裁定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同案被告谭仲昌,60岁,合联(香港)工程有限公司(合联)东主,则被裁定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
暂委裁判官何慧娴将案件押后至8月6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报告。被告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
恒隆于案发时是湾仔区私人住宅大厦御峯的管理服务供应商。伍俊铭是一名恒隆助理技术经理,负责处理及监督该大厦的维修工作。谭仲昌是合联的东主,该公司是恒隆的承办商,负责冷气系统维修工程。
案情透露,谭仲昌于2019年9月16日把一个信封交给伍俊铭。信封内有1.81万元现金,给予伍俊铭作为促使恒隆将多份工程合约判给合联的诱因或报酬。
信封内并有一张纸,详细列出御峯14项冷气系统维修工程及各项银码,合共1.809万元。当中13项工程由伍俊铭负责,并在他建议下判授予合联。
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师林芷莹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周俊彦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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