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旺角警署】4人被控非法集结3学生罪成还柙候判 女售货员罪脱

2021-07-09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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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9月7日,示威者包围旺角警署,女售货员及3名学生被控非法集结等罪。案件早前审结,3名学生今于九龙城法院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其中27岁装修学徒另被控的阻差办公罪名亦成立。裁判官叶啓亮下令3名罪成的被告还押至7月23日判刑,其间索取更生中心、劳教中心等报告。同案23岁女售货员非法集结罪脱,获无罪释放,但叶官认为她有自招嫌疑之疑,拒绝其讼费申请。

叶官裁决时指,当日示威者于旺角一带聚集及叫嚣,有人用雷射笔照向警方、占据马路,甚至筑起伞阵。警方设置防线,多次举蓝旗并发出口头警告,惟在场人士未有理会。虽然首被告甄嘉咏、次被告朱俊威及第四被告杨铭豪当时并非身穿一般示威者的装束,身上亦无装备,但3人明显知道当时聚集已构成非法集结,仍然选择逗留现场,遂裁定他们非法集结罪成。

首被告甄嘉咏、次被告朱俊威及第四被告杨铭豪均有出庭自辩,但不获接纳。甄嘉咏称当晚与朋友用膳,得知警方于弥敦道封路后,遂与朋友走到弥敦道拍照,打算向家人问路。叶官则指,甄嘉咏没有发送照片,解释是不想使用手机数据,惟她当晚却与朋友多次用讯息通讯,质疑她「边作供边砌词」。

朱俊威供称不知道身穿黑衣的X是警员,看到X制服甄嘉咏时跪在她身上,以为他会对甄嘉咏不利,因此上前欲提醒X有警方在场。叶官则指出,朱俊威于录影会面提到当时是想叫X不要打人,与庭上自辩时的版本不同,又谓如果他觉得X想对人不利,为何要提醒对方,直斥其辩解「匪夷所思」、「不合常理」,故同时裁定他阻差办公罪成。

针对杨铭豪指当晚因「八卦」警方封路原因而逗留现场的说法,叶官指杨铭豪多次被拍到口部有动作,他亦站在聚集人士的最前排、与警方距离最近,直言如果杨铭豪如果不是示威者,在警方上前拘捕时走到行人路一旁便可,毋须逃跑,批评他「自打嘴巴」。

至于非法集结罪脱的第三被告余采燕,叶官比对警方片段及截图后,认为余采燕被捕时的衣著及背囊与片段稍有不同,其白衣黑裤、黑背囊等并非特别容易辨认,裁定控方未能举证余采燕乃片段中参与非法集结的女子。余采燕代表大律师申请讼费,叶官同意控方指余采燕当晚带著头巾、护目镜等物品出现在非法集结的现场乃自招嫌疑,最终驳回申请。

4名被告依次为甄嘉咏(19岁,学生)、朱俊威(27岁,学生)、余采燕(24岁,售货员)及杨铭豪(23岁,学生)。甄、朱、杨三名学生同被控于2019年9月7日在旺角弥敦道与水渠道交界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朱俊威另被控于同日在弥敦道750号始创中心外,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X。余采燕则被控于同日在弥敦道750号始创中心外,与其他不知名的人参与非法集结。

法庭记者:凌子淇

建立时间17:08
更新时间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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