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骑平衡车摔亡家人索赔 法院判厂商承担一半责任

2021-07-08 12:49

示意图。
示意图。

近日,安徽省宿州市中院对一宗骑行平衡车摔伤后死亡的案件作出终审判决。法院最终判决电动车销售公司与驾驶者各承担50%的过失责任。

判决书显示,2017年6月6日,邓某利网购了一架「飞特威小黄蜂智能电动平衡车」。同年6月11日下午,邓某利驾驶该平衡车在宿州市上路行驶时突然摔倒受伤,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诊断为重度开放性颅脑损,并于6月16日死亡。其家人随后将平衡车生产商飞特威公司、平衡车售卖平台等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10万馀元(人民币,下同)。

一审过程中,法院将涉案平衡车及钥匙移送该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发现开启涉案平衡车电源按钮后,通过该车遥控器,按解锁键B,涉案平衡车可以开机;开机后,一只脚踩在脚垫上,设备就直接前进或后退运行,不符合产品手册说明。鉴定亦因上述原因未能继续,无法区分是否为设备本身问题或长期空置导致,故该次鉴定不能得出明确结论,并终止鉴定。

一审法院认定,案涉产品的生产者与驾驶者均具有一定的过错,二者的过错程度、比例以及对行为人死亡原因所占的可能性相当,飞特威公司与邓某利各自承担50%的过错责任。一审判决深圳市飞特威科技有限公司向邓某利家属赔偿一半损失,约57万元,并承担一半的案件受理费,另一半由邓某利家属负担。

深圳市飞特威科技有限公司随后提起了上诉,但遭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