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及3公司银行帐户被冻结 黎智英入禀申请准行使壹传媒股份投票权
2021-07-08 12:16
保安局局长5月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43条实施细则》发出书面通知,冻结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持有的壹传媒股份,以及其拥有的3间公司于本地银行帐户内的财产。黎智英昨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庭宣布该《实施细则》及书面通知不得就壹传媒集团股份直接或间接行使任何投票权,并向法庭申请行使相关投票权。
原告为黎智英,被告为保安局局长。根据司法机构网页显示,本案聆讯将排期至本月22日早上10时半进行,由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陈健强主理。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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