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击】假冒租船平台招徕 「豪华游艇」掠水局多人中招

2021-07-07 07:16

有市民预付游艇订金后,如期到达西贡码头,苦等两小时,但船家一直未有出现。 陈倩婷摄
有市民预付游艇订金后,如期到达西贡码头,苦等两小时,但船家一直未有出现。 陈倩婷摄

夏日炎炎,因疫情未能离港,不少市民均大洒金钱,在港租豪华游艇搞「船P」,敛财之徒也在社交平台代客租船,趁机捞一笔。上月初警方曾指,三日内接获三宗游艇租赁骗案,《星岛日报》调查发现,有假船家早在今年五月初于社交平台Instagram「搵食」,不惜购买限时动态广告,以贵价游艇作招徕,收取苦主数千至逾万元订金后失联,在登船当日亦不知所终。有行内人踢爆,这些假船家不但偷取他人的游艇相片,更假冒本地租船平台,图令更多人「落叠」。记者联络多名苦主,部分人已报警求助,估计涉款至少二十万元。警方回覆指,相关案件将交由刑事调查队跟进,暂未有人被捕。记者 林紫晴、陈倩婷

每逢暑假,西贡公众码头都人头涌涌,排队准备游船河,今年却有人预付订金租游艇后,如期到达码头等上船,无法联络船家始惊觉被骗,及后在网上发现经历同样遭遇的苦主,大有人在。警方上月初曾表示,湾仔警署在三日内接获至少三宗游艇出租骗案,苦主损失金额介乎六千元至一万五千元,据警方回覆,案件列作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交由大埔警区刑事调查队第六队跟进,暂未有人被捕。

IG贴图盖水印拒提供游艇实况

  出租游艇骗局自五月开始出现,综合多名苦主的说法,假船家擅于捉摸游艇派对搞手的心态,手法娴熟。社交平台Instagram(IG)用户「familyachthk」(下称F),标榜为「全港大型游艇之一」,同时提供「水电单车jetski出租服务」,追踪人数逾一千六百人。翻查其帐户,早于五月四日已上载印有其用户名称水印的图片,声称其西贡豪华游艇全长七十五英尺,可容纳五十人。翌日该帐户又上载价目表,列明「日间船河」租金,由一万五千元至二万五千八百元,视乎人数而定。

  苦主林先生(化名)透露,五月经IG广告接触F的帐户,因其图片均加上水印,令他信任相片中的船只由该公司所拥有,他认为F的收费与市价相若,故无怀疑其真伪,不虞有诈下向F交付一万一千元订金,再另付四千多元加租水上电单车。直至友人告之该帐户盗用其他船家的图片骗财,陆续已付定金的苦主出现,林先生才惊觉受骗及报警。

不断催促落订 船期前须付全额

  同样经IG广告认识F的游小姐(化名)称,因对方有逾千名追踪者,问价认为收费合理后便落订,支付一万二千五百元,惟对方及后不断游说她额外付费,租用其他设备,却只有网上照片提供,「问佢拎啲游艇实况相,佢又话平时唔跟船所以冇相。」她后来获悉,其友人亦向F租借同日船期,F却声称有其他人有意预约,着其友人尽快过数落实,「但明明我过晒订金畀佢。」

约定时间未现身 事后封锁联络

  李小姐(化名)亦被F以同日船期抢手为由,催促她尽快交订金,向其支付一万五千元。她提到,由于F明言不用担心限聚令,即使上船人数逾船只容量的一半,亦不会「出事」。李小姐更向记者播放F的录音:「就算畀人『周到』,都会话系私人家庭聚会。」惟落订后才获告之须在上船前一日支付馀额,她对此感奇怪:「以前曾预约其他船公司,都是上船当日才付尾数。」

  至七月二日船期当日,F于约定时间一直未现身,李小姐追问下,F竟要求先付馀额,李小姐提出到西贡码头现金支付尾数,惟F其后封锁她的联络方法,李小姐无奈到西贡警署报案。

  无独有偶,苦主艾小姐(化名)上月在IG搜索「船P」一字,找到另一个IG用户「chendahao2」(下称C),并向其租借游艇及邀付四千七百五十元订金。事后她向对方询问上船地点,仅获回覆「前一日会通知你」,令她开始生疑,再于facebook发现船家方先生(化名)在其专页表明被该帐户偷取游艇图片,呼吁网民勿上当。

  方先生表示,发现其游艇图片被偷取后,曾佯装顾客向C租船,冀以银行转帐,惟对方声称「银行(帐户)坏咗,未整好收唔到钱」,需以支付宝或微信支付「落订」,做法属行内少见,「我哋船家多数用银行转帐收订金,近一两年才改用PayMe或转数快,绑住银行户口,顾客安心啲。」另一家出租水上用具的公司负责人,亦因被假船家盗用快艇相片,已向警方备案。

  艾小姐向C询问被指控偷图一事,对方声称「我哋有船㗎喎」,并否认偷图,她要求查看船牌,对方回覆指需在登船当日方能展示。不过登船前一日,艾小姐未能联络该船家,上周四她与友人如常前往西贡码头,分别WhatsApp及致电该船家,却不获回覆,故即日报警。

多家租船平台发文指遭伪冒

  此外,有本地租船平台亦疑被伪冒,卷入游艇骗案事件。上月中,Holimood在facebook专页发帖文指,有IG帐户疑盗用其公司商标图像及游艇照片,用以行骗。Holimood职员回覆指,六月初已发现其公司疑被人伪冒,并以假帐户提供租船服务及抽奖讯息,直至上周仍有人汇报情况,至今收到约三十人查询,故提醒消费者选用银行转帐时,应清楚核对收款公司名称,以免蒙受金钱损失。

  就上述情况,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表示,若有人收取订金但未有如期提供游艇服务,单一案例未必被视为行骗,但如果愈来愈多人被同类手法骗取租游艇订金,则疑有行骗及欺诈的情节。记者曾多次致电上述两个IG船家的电话,惟未能接通。

  警方回覆指,本月一日及二日分别接获两名市民报案,指在一网上社交媒体中见到提供游艇租赁服务的帖文,于是与对方联络,受害人通过电子付款平台,分别支付约一万五千元及四千七百元订金后,对方便失去联络,受害人怀疑受骗遂报警求助。警方称,两宗案件同样列作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分别交由黄大仙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三队,以及葵青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五队跟进,暂未有人被捕。惟警方表示,没有备存关于游艇租赁骗案的统计数字。

全文刊《星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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