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区开花】孟籍生违感化令改判入更生中心 官寄语好好实践自己人生
2021-07-06 11:36
前年10月一名18岁孟加拉籍男生响应「18区开花」示威号召,在旺角破坏交通灯,他早前承认一项刑事损坏罪被判18个月感化令。惟被告违反感化令,今于九龙城法院被改判更生中心。被告没有律师代表,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寄语被告在中心内好好接受建议,实践自己的人生「work out your path」,不希望男生再以被告身份出现在法庭,终接纳报告建议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案发于前年10月13日约傍晚6时,大批示威者在旺角聚集,部分人在九龙登打士街近弥敦道交界,用铁通破坏交通灯。警方后来透过传媒片段锁定孟加拉籍被告REZA Md. Nahyan。被告早前警诫下承认犯案,悔懊自己行为愚蠢。
被告 Reza Md. Nahyan被控一项刑事损坏,指控他于2019年10月13日于旺角登打士街近弥敦道交界损坏属于运输署的一支交通灯。
法庭记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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