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涉报告三合会追债资料收贿50万 被廉署起诉
2021-06-30 16:18
廉政公署今日(30日)落案起诉一名警长,控告他涉嫌接受贿款50万元,以向警方报告有关三合会社团追收债项的资料。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将于星期五(7月2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徵询律政司法律意见后,落案起诉警长李鸿发,51岁,一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罪名。被告另被控一项订明人员接受利益的交替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3条。
被告于案发时为东区警区一个刑事调查队的警长。他于2019年2月经一位亲戚介绍认识一名商人,对方与他人有财务纠纷后,其家属收到催款信。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9年7月5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从该亲戚接受50万元,作为被告透过警方资料呈报表格管理系统,报告有关三合会社团追收债项的资料的诱因或报酬。
有关交替控罪指被告涉嫌于同日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而该接受亲戚提供的该笔50万元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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