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冲突】否认弄错追捕和截停对象 警员:「一个都冇因我企侧边」
2021-06-22 17:13
前年11月中有人涉嫌从中大「二号桥」向桥下吐露港公路投杂物、向警方投掷汽油弹,扫荡期间5名中大生当场被捕,被控暴动及管有攻击性武器或其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4项罪名。截停警员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续审忆述当日护理系四年级生期间清楚看见被告,没有人阻挡视线,「一个都冇,(因为)我企侧边」,否认自己观察有问题。案件明天续审。
符凯晴代表大律师许卓伦盘问截停符警员陈仲球时,陈承认当日下午2时27分到达二号桥T字路口,经自己追捕数十秒,截停符凯晴按倒在地后,2时30分由另一名女警拘捕符凯晴,自己不清楚截停时间。陈仲球强调追捕期间清楚看见被告,没有人阻挡视线,「一个都冇,(因为)我企侧边」。陈仲球否认自己观察有问题,追捕和截停对象弄错,因为符凯晴逃跑时不时回头张望,惟自己认为回望一事不重要,没有在书面纪录。
5名被告全为中大学生,依次为21岁刘晋旭、21岁护理系四年级生符凯晴、21岁三年级生高梓斌、18岁二年级生陈历释及20岁四年级生许贻颛。5人同被控于前年11月11日在香港中文大学赛马会研究生宿舍一座二号桥及环回东路一带,与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暴动、期间使用蒙面物品包括防毒面罩等。符与许另被控于同日同地管有攻击性武器或其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把螺丝批、一个金属锤子头及一把士巴拿,意图将其用作非法用途。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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