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集团涉卖冒牌HPV疫苗 董事罪名不成立集团罚款4万
2021-06-22 11:44
港健医疗集团藏有6支伪冒「加卫苗9合1子宫颈癌疫苗」(HPV疫苗)。集团及其董事各被控一项管有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罪。裁判官郑纪航指未有证据证明董事得知有假疫苗存放于雪柜内,裁定董事罪名不成立;而集团员工明知疫苗属假冒仍与正货疫苗一同存放,判断有意为客人注射假冒疫苗,故裁定罪成,又斥集团代表的求情属「空口讲白话」,下令集团罚款4万元。
郑官裁决时先分析涉案6支疫苗是否由默沙东(MSD)生产。郑官引述疫苗成份专家证供,判断正货疫苗含不低于0.1毫克的铝,根据检测结果涉案6支疫苗并非由默沙东生产。
郑官指,涉案疫苗没有白色沉淀物,根据证人口供指,与正货疫苗不同。集团员工对疫苗有一定认知,有经验分别真伪,但仍把假疫苗与其他疫苗一同储存于雪柜内,判断员工打算为客人注射假疫苗。此外,涉案疫苗当中至少5个纸盒与其他400多盒正货没有分别,推断伪冒疫苗作售卖商业用途。
郑官续指,客人对默沙东药厂(MSD)有一定认知,而假冒疫苗上有(MSD)标示,故裁定集团已使用虚假说明。
此外,郑官认为由于假疫苗与其他正版疫苗均放在纸盒内,放于雪柜深处,集团女董事张维瑄不可能仔细观察而发现两者不同,张信任员工没有违法违规属无可厚非,不可能保姆式地监管员工;没有证据证明张在事前得知雪柜存放假疫苗,乃裁定她罪名不成立。
辩方为集团求情时提及公司已「经一事长一智」,日后会加倍小心。郑官随即反驳:「凭咩话重犯机会低定高,空口讲白话」,终判罚款4万元。
港健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唯一董事张维瑄(55岁)各被控一项「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售卖或任何商业或制造用途」。控罪指他们在2019年7月11日,在铜锣湾广场2期一单位内,管有6支九合一加卫苗疫苗,该等货品均应用虚假商品说明「MSD」,即指明为制造的人。
法庭记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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