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歧视条例》修订今日生效 防止骚扰喂哺母乳女性
2021-06-19 11:42
《性别歧视条例》保障女性免因喂哺母乳而受到骚扰的修订今日生效。根据有关修订,任何人如基于女性喂哺母乳而作出不受欢迎行为,而合理的第三者顾及所有情况后,预期这名女性感到冒犯、侮辱或威吓,或有人作出的行为,对喂哺母乳之女性造成有敌意或具威吓的环境,即符合「骚扰」定义,在雇佣、教育和服务提供等多个公共生活范畴中均属违法。
平等机会委员会举例指,在小型机构工作并放完产假的女性,若按医生建议喂哺母乳,要求雇主容许她于午饭时间,在办公室内无人使用的房间集乳,却遭对方拒绝,表示房间只能作喂哺母乳以外的用途,行为则可能构成「直接歧视」。
平机会建议,任何女性若相信自己基于喂哺母乳,在雇佣及相关范畴遭受歧视,可向雇主提出投诉,女性亦可在事件发生后12个月内,以书面向会方提出投诉。平机会将调查事件并尝试调停,若未能解决,投诉人可在事件发生后24个月内,在区域法院提起法律诉讼。
资料来源:
一、针对母乳喂哺歧视之雇佣范畴指南(按这里)
二、针对母乳喂哺歧视之其他范畴指南(按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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