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议警屯门大兴基地疑泄气体 清洁工非法集结等3罪成判囚8月

2021-06-16 15:48

被告邓皓仁(白衣)。 资料图片
被告邓皓仁(白衣)。 资料图片

屯门大兴警察行动基地前年10月30日疑泄漏不明气体,过百名市民到场抗议要求警方交代。25岁男外判清洁工当晚戴口罩参与抗议,曾协助拆围栏,及被搜出一包索带,他早前承认非法集结等三罪。法官李俊文今于区域法院判刑时指,案件中没有人受伤,案发地点并非交通枢纽,被告在案中并非主导角色。李官就三项控罪共判被告入狱8个月。

李官判刑时指,案件沿于警察行动基地被指泄漏刺鼻不明气体,市民到场抗议及咒骂警方,及后有人拆除铁栏堵路。即使有支持警方人士到场集结情况亦没有变坏,及后有人拆栏堵路才演变成非法集结,并非事先安排。现场除了有人用雷射笔照向警员外没有掟砖等行为,没有人受伤,事件非针对高风险建筑物;没有严重财物损失,案发地点并非交通枢纽。被告虽协助拆铁栏,但并非主导角色。本案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曾使用索带,但现场有人架设路障,仍有风险使用索带。

李官指被告属良好青年,终就非法集结罪判被告入狱8个月,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判囚两个月,使用蒙面物品罪判囚两星期;考虑三项控罪为同一事件,刑期同时执行,共判囚8个月。

被告邓皓仁,被控于2019年10月30日,在屯门良运街近震寰路80号大兴行动基地,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士参与非法集结;期间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1包胶索带,意图将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及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识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1个口罩。

法庭记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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