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科办承办商泄查询人电邮地址 私隐公署:已接获投诉
2021-06-13 21:17
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有承办商员工,于上月以电邮回覆市民就「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的查询时,意外向超427名查询人披露他们的电邮地址。私隐公署指,已就相关事件接获投诉,并正按既定程序作出跟进。
资科办承认是承办商之人为错误,向受影响人士个别发电邮致歉,指已就事件进行调查,责成承办商须避免同类事件再发生,并徵询个人资料公隐专员公署,加强承办商及员工培训。私隐公署表示,因应《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下的保密规定,不能就个案作出评论。
私隐公署指,一般而言,资料使用者必须按《私隐条例》的规定,采取所有切实可行的步骤,以确保由资料使用者持有的个人资料受保障而不受未获准许的或意外的查阅、处理、删除、丧失或使用所影响。
此外,如资料使用者聘用资料处理者处理个人资料,资料使用者须采取合约规范方法或其他方法,以防止转移予资料处理者作处理的个人资料未获准许或意外地被查阅、处理、删除、丧失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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